1.为了规范学校网络设备管理,保证网络设备能够稳定、正常工作,使网络设备能充分发挥效益,并能更好地服务于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2.网络设备及口令的管理坚持统一规划、集中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网络科代表网信办行使网络设备的管理权和使用权,网络设备的添加、更换、维护及口令的设置由网络科统一规划、管理、安排,网络管理人员具体执行、实施。
3.网络设备的添加由网络科提出计划,经主任审批后送交资产处采购,设备到货后由网管员验收、资产管理员登记入账、编号并保管。当需要添加时由网管部长申请,由网管员领用、签字并指明去向,资产员定时向网管部通报设备库存情况。
4.网络设备的更换由网管员凭损坏设备到资产管理员处更换新设备并签字领用。
5.网络设备由网管员实施维护工作,保持网络设备的稳定使用。网络设备的运行维护和口令设置坚持做到如下几点:
所有网络设备的配置必须由网络科集体讨论制订方案后执行,且执行时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在场。任何人不得对网络设备进行私自配置,任何非网管员不得对网络设备进行配置。
所有网络设备设置的口令仅限网络科人员使用。所有网络设备设置的口令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网管人员知道,并指定专人负责。所有网管人员不得随意泄漏口令,若因口令泄漏而造成网络设备损坏、网络中断、网络故障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设备相关责任人应定期更改口令并及时通报其他网管人员。
因工作或科研需要,需网络相关设备口令者均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网信办主任批准并保证相应安全方可获得口令。且仅在指定的期限内使用。一旦用毕或指定期限已到应尽快告知设备相关责任人,该责任人应立即更改口令并及时通报其他网管人员。
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网络结构。
6.本规定中所指网络设备为除网信办用于服务的各种服务器外的设备。解释权在网信办。